職業衛生評價報告網上公開信息表
     季度: 二季度  
評價項目名稱 山東省鄆城煤礦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建設單位名稱:山東省鄆城煤礦
地理位置:山東省菏澤市鄆城縣潘渡鎮
聯系人:彭明君
評價項目簡介:
項目名稱:山東省鄆城煤礦建設項目。
項目性質:本項目屬于新建項目。
建設地點:鄆城煤礦位于山東省菏澤市鄆城縣境內,行政區劃屬鄆城縣管轄。是一座設計生產能力2.40Mt/a的現代化大型礦井,南北邊界距鄆城縣城約2km和16km,位于巨野煤田的北部,面積約198.284km2。地處東經115°52¢00²至116°02¢00²和北緯35°34¢45²至35°45¢00²之間。井田位于京九鐵路鄆城站附近,兗新鐵路自本井田南通過,向西經菏澤與京九鐵路交匯,至新鄉與京廣鐵路接軌;向東至兗州與京滬鐵路和兗石鐵路相連。濟菏高速、日菏高速、220國道、039省道、327國道均自井田附近穿過,與鄰近各縣、鄉均有公路相通。交通極為方便。
生產規模:本項目設計生產能力為240萬t/a,服務年限為111.7a。
生產制度:礦井年工作日天數按330天計算,日工作制度按“四.六”工作制執行,每天四班作業,每班工作6小時,地面工種實習“三.八”工作制。
崗位設置:根據企業提供技術資料,該項目勞動定1061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員106人,生產工人955人,礦山救護隊23人。
現場調查專業技術人員 謝輝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彭明君
現場采樣專業技術人員 謝輝、施耀廣、劉輝、劉細偉、周軍、王立華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彭明君
現場檢測專業技術人員 謝輝、施耀廣、劉輝、劉細偉、周軍、王立華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彭明君
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本項目產生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有:
(1)粉塵類:煤塵、巖塵、水泥塵、電焊煙塵等。
(2)化學毒物類: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錳及其無機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二氧化氯、鹽酸等。
(3)物理因素類:高溫、噪聲、振動、工頻電場等。
(4)放射性物質類:氡及其子體。
本項目共進行兩次檢測,2015.2.6~2015.2.8進行第一次檢測,本次共檢測游離二氧化硅3個點,定點總粉塵12個點,定點呼吸性粉塵11個點,個體呼吸性粉塵15個點,二氧化錳1個點,硫化氫、二氧化硫各3個點,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各4個點,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各4個點,定點噪聲15個點,個體噪聲8個點,照度13個點,工頻電場2個點。其中1300采煤工作面采煤機司機和端頭支護工呼吸性粉塵濃度超標,機修車間電焊煙塵超標,壓風機房值班室噪聲超標,調度室操作臺照度不符合要求外,其余各檢測點均符合職業衛生標準要求。2015.3.24~2015.3.26進行第二次檢測,本次共檢測游離二氧化硅3個點,定點總粉塵6個點,定點呼吸性粉塵6個點,個體呼吸性粉塵15個點,硫化氫、二氧化硫各3個點,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各3個點,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各3個點,定點噪聲6個點,個體噪聲3個點。其中一采區軌道下山起底工序定點總粉塵濃度及定點呼吸性粉塵濃度均超標,一采區軌道下山起底工個體呼吸性粉塵濃度超標,工作場所噪聲不判定,一采區回風下山打眼工、一采區膠帶下山打眼工和一采區軌道下山風鎬起底工個體噪聲超標外,其余各檢測點均符合職業衛生標準要求。
評價結論與建議:
本建設項目在設計、施工中,遵循了國家關于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原則,采取了相應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基本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的要求。山東省鄆城煤礦按照本報告中提出的建議,加強對粉塵、噪聲的治理,尤其是粉塵、噪聲超標地點和崗位的治理,嚴格執行各項職業衛生規章制度,切實做好工人的個體防護,有利于工人職業健康,降低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的風險。設置的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職業衛生管理措施基本滿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的要求,建設項目具備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條件。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一、《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審核意見
1.防塵設施評價缺少采煤工作面煤層注水、采煤機內外噴霧、支架放煤及架間噴霧相關設施及措施的評價。
2.職業病危害接觸情況評價中缺少對呼塵超標工種工況狀態及超標原因的詳細分析。
3.高溫設施評價中缺少采掘工作面采取降溫措施前后的效果對比及不同區域降溫效果實測數據。
4.職業健康監護評價內容不夠全面。
二、專家組建議
1.加強綜掘工作面防塵工作,配套完善綜合防塵設施。
2.加強職業衛生知識培訓,嚴格個體防護設備設施的佩戴使用管理。
3.加強綜合防塵等職防設施使用維護管理,嚴格現場檢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