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衛生評價報告網上公開信息表
季度: 二季度 評價項目名稱 | 山東宏河礦業集團嘉祥紅旗煤礦有限公司紅旗礦井建設項目 | |||
建設單位名稱:山東宏河礦業集團嘉祥紅旗煤礦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山東省濟寧市嘉祥縣梁寶寺鎮 聯系人:顧士斌 | ||||
評價項目簡介: 項目名稱:山東宏河礦業集團嘉祥紅旗煤礦有限公司紅旗礦井建設項目。 項目性質:該項目屬于新建項目。 擬建地點:山東省濟寧市行政區劃內,處于梁山、嘉祥、汶上三縣交界地區,大部位于嘉祥縣梁寶寺鎮境內,中心位置西距梁寶寺鎮約8km,南距嘉祥縣城約20km。 生產規模:設計生產能力為45萬t/a,服務年限為43a。井田面積為14.5346km2。 | ||||
現場調查專業技術人員 | 謝輝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 顧士斌 | |
現場采樣專業技術人員 | 謝輝、李增謙、施耀廣、王立華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 顧士斌 | |
現場檢測專業技術人員 | 謝輝、李增謙、施耀廣、王立華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 顧士斌 | |
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該項目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主要有: (1)粉塵類:煤塵、矽塵、水泥塵、電焊煙塵等; (2)化學毒物類:主要有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氫、錳及其無機化合物等。 (3)物理因素類:主要有噪聲、手傳振動、工頻電磁場等。 (4)放射性物質類:氡及其短壽命子體。 本次共檢測游離二氧化硅3個點,定點總粉塵15個點,定點呼吸性粉塵14個點,個體呼吸性粉塵23個點,分散度4個點,硫化氫、二氧化硫各4個點,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各5個點,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各4個點,定點噪聲24個點,個體噪聲11個點,二氧化錳1個點,工頻電場1個點,照度9個點。其中工作場所噪聲不判定,個體呼吸性粉塵濃度有2個點超限、定點呼吸性粉塵濃度有2個點超限、定點總粉塵濃度有2個點超限、照度有1個點不符合標準要求、個體噪聲3個點超限,其余各檢測點均符合職業衛生標準要求。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山東宏河礦業集團嘉祥紅旗煤礦有限公司紅旗礦井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符合《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1號)要求。并建立了職業衛生管理體系,成立了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建立了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該項目的總體布局、生產工藝和設備布局、建筑衛生學、職業病防護設施、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應急救援設施、輔助用室和職業健康監護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該項目根據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綜合控制粉塵、毒物、噪聲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防護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當前能夠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在以后正常生產過程中,在采取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所提對策措施和建議的情況下,能夠符合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該項目具備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條件。 | ||||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一、《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審核意見 1.粉塵防治等職業病防護設施的評價不夠具體明確。 2.補充措施未針對存在問題提出具體的防控措施。 3. 評價結論不夠簡潔明確。 二、專家組建議 1.項目概況中關于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施工落實情況敘述內容不恰當,應納入職業病防護設施的評價內容中。 2.評價報告格式內容未嚴格按評價導則要求分層次進行專項評價。 3.粉塵防治評價內容較簡單,應分條評價。 4.未針對存在問題有針對性的提出補充措施。 5.評價結論不夠簡潔明確。 6.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敘述不清,內容簡單。 7.部分職業衛生術語不規范。 8.職業衛生管理體系、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評價結論不明確。 9.補充措施無針對性。 10.評價結論不清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