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項目名稱 | 山東弘泰福源礦業有限公司紅廟礦井建設項目 | |||
建設單位名稱:山東弘泰福源礦業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棗莊市臺兒莊區澗頭集鎮 聯系人:趙勇 | ||||
評價項目簡介: 紅廟礦井由山東弘泰福源礦業有限公司開發建設,該公司是由山東八一煤電化有限公司出資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股份制企業。設計生產能力為30萬t/a,服務年限為11.8a。礦井采用立井開拓方式,開采水平-120m,采用走向長壁后退式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礦井通風方式為中央并列式,通風方法為抽出式,副井進風,主井回風。2010年6月,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紅廟礦井項目予以核準。2014年3月煤炭工業濟南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山東弘泰福源礦業有限公司紅廟礦井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并經魯煤監職衛[2014]49號文《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關于山東省弘泰福源礦業有限公司紅廟礦井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的批復》予以批復。棗莊市煤炭工業局以棗煤字[2014]46號文《關于山東弘泰福源礦業有限公司紅廟礦井聯合試運轉的批復》,同意紅廟礦井自2014年3月20日起進行聯合試運轉。 | ||||
現場調查專業技術人員 | 謝輝、周軍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 張路 | |
現場采樣專業技術人員 | 李增謙、施耀廣、王永忠、周軍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 朱西峰、馮明 | |
現場檢測專業技術人員 | 李增謙、施耀廣、王永忠、周軍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 朱西峰、馮明 | |
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紅廟煤礦運行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為粉塵:主要包括煤塵、巖塵、水泥塵、電焊煙塵等;物理有害因素類:主要有噪聲、振動、工頻電場等;化學毒物類:主要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氫等,其中重點評價因子為:粉塵、噪聲、工頻電場、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總塵、呼吸性粉塵短時間接觸濃度不符合超限倍數要求的地點為選矸樓皮帶機頭和鍋爐房出渣口;個體呼吸性粉塵檢測結果全部符合要求。噪聲超標點主要集中于風煤鉆、提升機、壓風機等礦井主要噪聲作業場所;噪聲8h時間計權強度超標的工種為打眼工,確定風鉆、振動篩為紅廟煤礦噪聲危害關鍵控制點;打眼工為噪聲危害的職業健康重點監護人群。有毒物質、工頻電場檢測結果全部符合衛生標準要求。 | ||||
評價結(jie)論與建議: 本報(bao)告根據(ju)《中華人民(min)共和國職(zhi)業(ye)(ye)病防治法》、《建設項目(mu)職(zhi)業(ye)(ye)病危(wei)害控制效(xiao)果評價導則(ze)》(AQ/T8010-2013)等(deng)有關法(fa)律、法(fa)規、標準和規范的要求,得(de)出以下結論: (1)根據《建設(she)項目職(zhi)業病危(wei)害風險分類管(guan)理目錄》(2012年(nian)版)該建設項(xiang)目屬(shu)于(yu)職業病危害嚴重(zhong)的建設項(xiang)目。 (2)紅廟煤礦總平面布置布局合理、順暢,功能分區明確,廠區道路通暢。綜合考慮了生產工藝、職業衛生及綠化等諸多因素,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的要求。 (3)生產設備布局合理,流程順暢,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的有關規定。 (4)紅廟煤礦運行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為粉塵:主要包括煤塵巖塵、水泥塵、電焊煙塵等;物理有害因素類:主要有噪聲、振動、工頻電場等;化學毒物類:主要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氫等,其中重點評價因子為:粉塵、噪聲、工頻電場、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根據本次評價檢測結果可知,生產性粉塵、噪聲均存在不同程度超標現象。其中,總塵、呼吸性粉塵短時間接觸濃度不符合超限倍數要求的地點為選矸樓皮帶機頭和鍋爐房出渣口;個體呼吸性粉塵檢測結果全部符合要求。因此,確定上述作業場所為紅廟煤礦粉塵危害關鍵控制點。噪聲超標點主要集中于風煤鉆、提升機、壓風機等礦井主要噪聲作業場所;噪聲8h時間計權強度超標的工種為打眼工,確定風鉆、振動篩為紅廟煤礦噪聲危害關鍵控制點;打眼工為噪聲危害的職業健康重點監護人群。有毒物質檢測結果全部符合衛生標準要求。 (5)紅廟煤礦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但個別作業點粉塵、噪聲檢測結果仍超標,相應的防護設施需進一步提高使用效率、規范操作規程。 (6)該項目建筑物結構、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均能達到衛生標準的要求。 (7)紅廟煤礦工作場所辦公室、生產衛生室、生活室等輔助用室衛生設施完善,能滿足工人生活與保健的需求。 (8)紅廟煤礦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使用及配備符合《煤礦職業安全衛生個體防護用品配備標準》(AQ1051-2008)和《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GB/T11651-2008) 的要求。個人防護用品在生產實際中切實保護了從業人員的心身健康,較好的起到防護職業病危害的作用,但在實際管理中存在部分職工不按規定佩帶的情況。 (9)職業(ye)衛(wei)生(sheng)管理體系較為健全,制定(ding)了(le)職業(ye)衛(wei)生(sheng)規章制度與操(cao)作規程(cheng),但崗位職業(ye)衛(wei)生(sheng)操(cao)作規程(cheng)仍(reng)需進(jin)一步完善。 (10)上崗(gang)前職業健康(kang)查(cha)體人數不足,應對所有(you)在崗(gang)接觸職業危害因素(su)職工進行體檢,不符(fu)合(he)職業病(bing)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要(yao)求(qiu)。 山東弘泰福源礦(kuang)(kuang)業(ye)(ye)有限(xian)公司紅廟礦(kuang)(kuang)井建(jian)設(she)(she)項(xiang)(xiang)目在(zai)設(she)(she)計、施(shi)(shi)工(gong)中(zhong),遵循(xun)了(le)國(guo)家(jia)關(guan)于(yu)建(jian)設(she)(she)項(xiang)(xiang)目職業(ye)(ye)病(bing)(bing)防護設(she)(she)施(shi)(shi)與主(zhu)體(ti)工(gong)程同(tong)時(shi)(shi)設(she)(she)計、同(tong)時(shi)(shi)施(shi)(shi)工(gong)、同(tong)時(shi)(shi)投入(ru)生產和使用的(de)(de)原則,采取(qu)了(le)相應的(de)(de)職業(ye)(ye)病(bing)(bing)危害(hai)(hai)防護措施(shi)(shi),基本(ben)符(fu)合國(guo)家(jia)有關(guan)法律(lv)、法規(gui)、標準和規(gui)范(fan)(fan)的(de)(de)要求。山東弘泰福源礦(kuang)(kuang)業(ye)(ye)有限(xian)公司按照本(ben)報告中(zhong)提出的(de)(de)建(jian)議,加強(qiang)防塵、防毒、防噪(zao)的(de)(de)治(zhi)理,尤(you)其是粉塵、噪(zao)聲超標地點(dian)和崗位的(de)(de)治(zhi)理,嚴格執(zhi)行(xing)各項(xiang)(xiang)職業(ye)(ye)衛生規(gui)章制(zhi)度(du),切實做好工(gong)人的(de)(de)個(ge)體(ti)防護,有利于(yu)工(gong)人職業(ye)(ye)健(jian)康(kang),降低工(gong)作場(chang)所職業(ye)(ye)病(bing)(bing)危害(hai)(hai)事故發生的(de)(de)風險。采取(qu)的(de)(de)職業(ye)(ye)病(bing)(bing)危害(hai)(hai)防護設(she)(she)施(shi)(shi)符(fu)合相關(guan)職業(ye)(ye)衛生標準要求,職業(ye)(ye)衛生管(guan)理措施(shi)(shi)基本(ben)滿足國(guo)家(jia)有關(guan)法律(lv)、法規(gui)、標準和規(gui)范(fan)(fan)的(de)(de)要求,建(jian)設(she)(she)項(xiang)(xiang)目具備職業(ye)(ye)病(bing)(bing)防護設(she)(she)施(shi)(shi)竣(jun)工(gong)驗收(shou)條件。 | ||||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1.未給出所配備的個人使用職業病防護用品、職業健康監護符合性與有效性評價結論。 2.關于應急救援設施及措施調查與分析中,缺少兼職救護隊的裝備配備的調查與分析。 3.缺少勞動崗位定員情況的調查及分析。 | ||||
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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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zhi)衛第(di)四季度公開-山東弘(hong)泰福源礦業有(you)限公司紅(hong)
發布日(ri)期:2014-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