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 四季度
評價項目名稱 | 曲阜金魯城建材有限公司石灰石加工項目 | |||
建設單位名稱:曲阜金魯城建材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曲阜市尼山鎮 聯系人:顏廷龍 | ||||
評價項目簡介: 項目名稱:曲阜金魯城建材有限公司石灰石加工項目。 項目性質:該項目屬于新建項目。 擬建地點:曲阜市尼山鎮。 生產規模:該項目選煤廠設計生產能力200萬t/a砂石骨料。 | ||||
現場調查專業技術人員 | 謝輝、施耀廣、王天柱、王立華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 顏廷龍 | |
現場采樣專業技術人員 | 郝鑫、唐新平、王振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 張厚友 | |
現場檢測專業技術人員 | 郝鑫、唐新平、王振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 張厚友 | |
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該項目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主要有: (1)粉塵類:石灰石粉塵、電焊煙塵、其他粉塵。 (2)化學因素類:氮氧化合物、錳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臭氧。 (3)物理因素類:噪聲、工頻電磁場、紫外線。 類比檢測結果表明:各檢測點總粉塵、呼吸性粉塵及個體呼吸性粉塵濃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07)的要求。 類比測量結果表明:檢測結果表明各工種接觸的噪聲值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有害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該擬建項目在今后的設計與建設過程中如能按照申請報告和本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所提出的職業病防護措施及建議,在不改變勞動過程和生產工藝的前提下,各主要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預期接觸濃度能滿足國家職業接觸限值要求,能夠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具體建議如下: (1)防塵防毒 1)結合生產工藝,考慮塵毒發生源的位置,合理布置工藝設備,選用通風除塵裝置。 2)電氣室其進風口應設置在室外空氣清潔區并低于排風口,其進風口應設在不可能有火花濺落的安全地點,排風口應設在室外安全處。 3)在振動給料機入口處對卸料口進行了三面帶頂封閉。采用局部密閉罩或整體密閉罩,并在上部排風;排風量可按罩子開口面積確定,罩面風速不小于1.0m/s。 4)檢維修電焊作業應開啟適當的機械通風并在上風向作業,工人需要佩戴防護面罩、防塵口罩等個體防護用品。 6)在石子堆場采用灑水抑塵和篷布遮蓋措施進行降塵。 7)產品裝車后要對其進行篷布遮蓋等措施防止揚塵。 (2)防噪聲 1)顎式破碎機、反擊式破碎機設置防護罩,降低噪聲的擴散。 2)對自動化控制室的墻體、門窗進行隔聲、吸聲處理,防止周邊環境對其的影響。 3)加強綠化,在道路兩旁、生產區周圍及其它聲源附近多種植樹木,利用植物的減噪作用降低噪聲水平。 4)給工人配發符合要求的耳塞、耳罩,并培訓監督工人正確佩戴。 (3)防高溫 1)當作業地點日最高氣溫≥35℃時,應采取局部降溫和綜合防暑措施,并應減少高溫作業時間。 2)加強接觸高溫危害作業人員的個體防護,為工人配發清涼茶、清涼飲料等防暑物品。 (4)應按《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Z/T29639-2013)編制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加強演練與培訓,并配置急救援設備。 (5)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全廠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尤其對臨近企業及裝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情況進行培訓,加強職工防護意識。 (6)項目建成后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7)按要求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職業病危害檢測結果等相關內容。 | ||||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一、《預評價報告》的審核意見 1.補充潤滑脂的用量和儲運方式。 2.細化擬采取的防塵設施,尤其是受料斗、棒條給料機等處的除塵設施;石灰石破碎環節應增加噴霧抑塵措施。 3.主報告的評價結論應給出擬建項目在采取了預評價報告所提防護措施后,主要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預期濃度(強度)范圍。
(2)主要建筑物衛生學調查缺少圓筒倉、運輸皮帶等內容。 (3)增加職業病防護設施一覽表,說明規格型號及其先進性。 (4)個體防護用品發放周期應按DB37/2011進行。 (5)類比企業檢測結果TWA應明確粉塵性質(呼塵)。 (6)職業衛生管理評價內容不通順,有錯誤。表3-4職業衛生管理內容有錯誤。 (7)完善類比企業職業健康監護資料的調查分析,明確職業禁忌證的具體禁忌崗位及處理。 (8)職業健康檢查項目及周期中石灰石粉塵的內容錯誤,應使用其他無機粉塵對應的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