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 三季度
評價項目名稱 | 棗莊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濱湖煤礦選煤廠二期配套工程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 |||
建設單位名稱:棗莊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濱湖煤礦 地理位置:山東省滕州市濱湖鎮濱湖煤礦工業廣場內 聯系人:竺曉兵 | ||||
評價項目簡介: 項目名稱:棗莊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濱湖煤礦選煤廠二期配套工程。 項目性質:該項目屬于技術改造項目。 擬建地點:該項目地處山東省滕州市西側濱湖鎮境內,位于滕北礦區中西部,東距滕州市約 20km,西側與魚臺隔湖相望,南面與微山縣相鄰。本選煤廠位于濱湖煤礦工業廣場內。濱湖煤礦周圍以農田為主,有少量村莊,河湖交錯。西部瀕臨微山湖,有滕州港,便于煤炭的運輸;東部有濟微公路穿過,交通方便。 生產規模:生產能力為1.2Mt/a,總投資6736.61萬元。 | ||||
現場調查專業技術人員 | 施耀廣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 竺曉兵 | |
現場采樣專業技術人員 | 褚鵬、施耀廣、孫中奎、孫傳利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 竺曉兵 | |
現場檢測專業技術人員 | 褚鵬、施耀廣、孫中奎、孫傳利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 竺曉兵 | |
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該項目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主要有: (1)粉塵類:煤塵、矽塵、電焊煙塵等。 (2)化學毒物類:氮氧化物、硫化氫、錳及其無機化合物等。 (3)物理因素類:噪聲、工頻電場等。 本次共檢測游離二氧化硅1個點,定點總粉塵25個點,定點呼吸性粉塵22個點,個體呼吸性粉塵15個點,硫化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錳及其無機化合物各1個點,定點噪聲21個點,個體噪聲12個點,工頻電磁場1個點。其中個體呼吸性粉塵濃度、定點呼吸性粉塵濃度、定點總粉塵濃度均不超限;工作場所噪聲不判定,個體噪聲超限5個點,其余各檢測點均符合職業衛生標準要求。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該項目根據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綜合控制粉塵、化學因素、噪聲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防護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當前能夠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在以后正常生產過程中,在采取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所提對策措施和建議的情況下,能夠符合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該項目具備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條件。 | ||||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一、《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審核意見 1.表1.1去除“皮帶棧橋個別地方有積塵”噪聲防護設計、有毒有害設計描述不準確 2.職業健康檢查評價應補充2016年度查體結果。 3.職業衛生管理按照制度建設情況、運行情況進行編寫。 4.附件1.1中法律法規編制書寫不規范,部分未標出發布年度。不全,如缺少《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安監總安健[2012]73號;《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安監總安健[2013]171號;《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5]16號等。 5.控制職業病危害的補充措施中應明確“主廠房三層內應按照要求設置隔音休息室”。 6.控評報告應補充近期健康查體有關情況; 7.措施與建議應針對發現問題和需要改進的方面提出; 8.評價報告應概述任務來源、評價日期及述評價組織基本情況。 二、現場驗收存在問題 1. 原煤入洗膠帶機頭卸載點噴霧裝置安裝位置不當。 2. 原煤入洗膠帶帶卸載漏斗有2處缺口未采取封閉措施。 3. 職業病診斷鑒定及治療療養制度內容不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