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第四季度
評價項目名稱 | 海陽盛運環保電力有限公司海陽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焚燒發電項目 | |||
建設單位名稱:海陽盛運環保電力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海陽市留格莊鎮周格莊村北唐王山東 聯系人:樂威 | ||||
評價項目簡介: 投資規模:計劃總投資25000.58萬元。 建設規模:1×500t/d 機械爐排式焚燒爐,1×9MW 抽凝式汽輪發電機組。 | ||||
現場調查專業技術人員 | 唐新平、禇鵬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 樂威 | |
類比現場采樣專業技術人員 | 唐新平、張壯、王永忠、王振 | 類比企業(用人單位)陪同人 | - | |
現場檢測專業技術人員 |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 - | |
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類比項目作業場所粉塵濃度檢測結果除飛灰固化間的粉塵短時間接觸濃度超過限值要求,其他各檢測地點粉塵短時間接觸濃度及工人接觸粉塵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07)的要求。 類比項目作業場所空氣中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濃度檢測結果表明,空氣中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短時間濃度和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07)的要求。 類比項目作業場所物理因素檢測結果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該擬建項目在今后的設計與建設過程中如能按照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本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所提出的職業病防護措施及建議,在不改變勞動過程和生產工藝的前提下,各主要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預期接觸濃度能滿足職業接觸限值要求,能夠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 ||||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1、結合全年最小風頻,完善總體布局的分析與評價。 2、補充完善工程分析中垃圾來源及成分、工藝流程、公輔工程、建筑衛生學、輔助用室、儲運系統等調查分析內容,明確該項目是否存在放射源; 3、完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識別分析(如二惡英、多環芳烴、氯苯等)以及職業病防護設施建議,補充防蚊蠅設施調查與評價,增加對蚊蠅病原微生物的防治建議; 4、全面辨識本項目應急救援目標,并完善應急救援補充措施; 5、報告書正文依據附件內容精簡概括,規范專業術語,落實專家的其他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