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4日山(shan)東煤礦安全(quan)(quan)監察(cha)局(ju)、山(shan)東省安全(quan)(quan)生(sheng)產監督管理局(ju)對我公司安全(quan)(quan)評價資質延(yan)期換證及(ji)擴項(xiang)申請進(jin)行現場審查

    山東煤監局、山東安監局在對我公司安全評價資質延期換證及擴項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后,于2010年3月4日由6名專家組成的評審組來我公司進行現場審查。

    評審組專家按照《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2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貫徹落實<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工作的通知》(安監總規劃[2009]181號)等文件所確定的審查標準對我公司進行了全面、嚴格的現場審查。

    審查后,現場審查組對我公司給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認為公司的過程控制體系符合要求,辦公條件、設施完善,儀器、設備配置齊全,專職安全評價師業務能力搭配合理,不僅全面保持、提高了原有評價業務資質條件,而且具備了新申請危險化學品、尾礦庫等8項評價業務的擴項申報條件。